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单位是政府的机构,是为社会提供公正、为人民生活提供安全保障的机构,检测鉴定的准确性直接危及着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得马虎和大意。检测鉴定机构要寻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为人民和国家负责为核心,以鉴定结论的性为重点,全面加强鉴定工作程序和各个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为鉴定单位前期运营投入必要的资金,使其与蓬勃发展的建筑技术相匹配。从发展的眼光看,随着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的日益增强,人们的居住安全意识不断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应从之前的针对危险房屋的强制性管理向以一般房屋的住用安全指导为主的非强制性阶段发展。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就是一种纯技术服务,应完全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治理机构,真正使检测鉴定工作走上“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之路。 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机构应和其他企业一样,实行全国性统一的资质等级管理制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计量法的要求对机构进行计量认证工作,建立企业内部的质量保证体系——人员素质保证、仪器设备质量保证、鉴定工作质量保证、标准资料档案保证和鉴定质量保证。
五、厂房竣工验收检测鉴定报告技术服务中心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从业人员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要求,需要具有建筑、结构、设计、材料、施工、地质(岩土)、测量和测试等方面的知识,并要知晓房屋的历史、现状和损坏趋势等,才能作出综合分析、判断。在完善和实行检测鉴定机构资质的基础上,应加强检测鉴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实行鉴定注册师制度,由建筑部、人事部组织全国性考试、认证,像其他考试一样,比如注册监理师、注册结构师和注册评估师等,建立注册鉴定师的系列岗位资格准入制,引入竞争机制。 为发展和壮大自身实力,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机构应将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加固维修设计和施工一起纳入自身业务范畴,自成规模化,搞“一条龙”服务,使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机构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参考文献 〔1〕赵书全.论结构检测在房屋安全性鉴定中的重要作
房屋建筑工程检测服务范围:
1、安全(可靠)性检测鉴定
⑴对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检测鉴定;
a、结构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出现不均匀沉降、滑移、变形等;上部承重结构出现开裂、变形、破损、风化、碳化、腐蚀等;围护系统有出现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而引起的变形、开裂、破损等。
b、主体工程质量:包括混凝土结构以及砖混结构工程的混凝土强度、楼板厚度、钢筋布置情况、截面尺寸、结构布置、钢筋强度、混凝土构件内部缺陷、砖砌体强度、砌筑砂浆强度及施工工艺等;钢结构工程的钢材性能、施工工艺、截面尺寸、结构布置、螺栓节点强度、焊缝质量、涂层厚度等。
⑵对房屋改变使用用途、拆改结构布置、增加使用荷载、延长设计使用年限、增加使用层数、装修前及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检测鉴定或装修加固改造后的验收检测鉴定。
2、施工周边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
3、结构检测鉴定
⑴构筑物(包括烟囱、水塔、冷却塔、通廊等)检测鉴定。
⑵桥梁、公路等检测鉴定。
⑶灾后(火灾、爆炸、地震及事故等)结构检测鉴定。
⑷核电安全壳结构及大型结构的检测评估。
⑸建(构)筑物及工业设备抗震鉴定。
⑹古建筑检测鉴定。
4、受损后的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
5、办理房产证和宾馆、酒店、娱乐、文化、体育、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开业前、转业前和资质年审前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6、建筑抗震性能检测鉴
房屋建筑质量安全检测鉴定机构*新闻
厂房竣工验收报告备案的规定
(一)竣工验收备案的时间及需提交的文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出具东莞厂房质量安全检测第三方检测鉴定机构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6、法律、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驻扎使用说明书》。
(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的签订和处理
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工程质量监督机关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