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资质加盟合伙人制度
城乡规划资质加盟合伙人是山东大地建筑规划设计院“汇聚精英规划师,共建规划共同体”的一项大政方针,目的是通过城乡规划资质加盟合伙人在全国各省区建立规划分院,由公司与合伙人共同管理,由总公司提供人员配备及相应服务,包括副规划师、正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水电暖各专业技术骨干,服务分公司的专属行政人员。
1、合伙人设立形式
候选人满足条件,与公司合作,首先成立自己的公司,同时与公司共同成立城市合伙人技术中心(简称技术中心。如福建省技术中心);
技术中心由候选人独立运营,公司免收全部资质使用费;责任包含了省区内下属分院的技术支持、图纸审核、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培训、施工图审查、相关手续办理、签字、盖章等服务管理工作;
技术中心由公司与合伙人共同管理,由总公司提供人员配备及相应服务,包括规划师、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水电暖各专业技术骨干,服务分公司的专属行政人员;
技术中心非必要无需设立独立办公场地,与分公司同场地办公即可,但需要有相对独立的办公空间,方便服务与其他分公司。
2、责任
审核下属分院的图纸质量、不得在施工图审查中出现强条,或出现耿阳中的设计事件;
管理下属分院的项目承接情况。不得出现恶性竞争、乱接项目、乱盖章的情况;
服务下属分院不得出现技术服务投诉;技术中心无法提供服务的,必须由总部能服务支持的,由技术中心的行政人员向总部相关负责人申请办理,无特殊情况,分院不得越级办理。分院对技术中心服务不满意,可向总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