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培训机构房屋检测鉴定报告找什么单位
房屋抗震鉴定的规定有很多,现在我们来讲一下A类钢筋混凝土房屋结构体系在做房屋抗震鉴定时需要符合的规定。
1、框架结构宜为双向框架,装配式框架宜有整浇节点,8、9度时不应为铰接节点。
2、框架结构不宜为单跨框架;乙类设防时,不应为单跨框架结构,且8、9度时按梁柱的实际配筋、柱轴向力计算的框架柱的弯矩增大系数宜大于1.1。
3、8、9度时,现有结构体系宜按下列规则性的要求检查:
a.平面局部突出部分的长度不宜大于宽度,且不宜大于该方向总长度的30%。
b.立面局部缩进的尺寸不宜大于该方向水平总尺寸的25%。
c.楼层刚度不宜小于其相邻上层刚度的70%,且连续三层总的刚度降低不宜大于50%。
d.无砌体结构相连,且平面内的抗侧力构件及质量分布宜基本均匀对称。
4、抗震墙之间无大洞口的楼、屋盖的长宽比不宜超过规定,超过时应考虑楼盖平面内变形的影响。
5、8度时,厚度不小于240mm、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M2.5的抗侧力粘土砖填充墙,其平均间距应不大于规定的限值。
抗震鉴定、加固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1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盖结构的鉴定与加固横墙间距主要为保证横向地震作用下有足够的抗侧力构件和顺利传递地震剪力的途径。因此,间距与楼盖的刚度有关。抗震规范把楼盖按刚度分为3类,即刚度较大的现浇或装配整体式楼盖,中等刚度的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盖和刚度极差的木楼盖。对横墙布置间距,必须遵守横向地震作用下横墙的距离以不使纵墙出现平面外破坏为准。由此可见,在确定横墙的间距时,应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及技术经济指标和使用上的合理要求。《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5.2节表5.2.2对砌体房屋刚性体系抗震横墙的间距作了规定,同时在表5.2.14-1 体系影响系数值规定:“当横墙间距超过表5.2.2 值4m以内时,楼层的墙体综合抗震能力指数计算时应乘以0.90的体系影响系数”。也就是说:当抗震横墙的间距超过表5.2.2对砌体房屋刚性体系抗震横墙的间距规定值4m以内时,可以通过第二级鉴定验算楼层的墙体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当该指数大于等于1.0时,应评定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只有当楼层的墙体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小于1.0时,才需进行加固,且应根据建筑物现场情况采取切合实际的方法,并非必须通过加固使原有房屋抗震横墙的间距满足表5.2.2的规定,而是只要通过加固使楼层的墙体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大于等于1.0即可。但在实际中小学校舍鉴定、加固过程中,不少单位不能做到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只要抗震横墙间距不满足表5.2.2的规定,就要想尽办法使其达到表5.2.2的要求。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造的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的学校教学楼,抗震横墙间距一般为9~11m,大于表5.2.2规定,但超过值均在4m以内。鉴定、加固设计时千篇一律,通过在原有预制钢筋混凝土圆孔板上增加现浇钢筋混凝土叠合层,将原来的装配式楼盖改变为装配整体式楼盖,这样,理论上横墙间距就满足规范要求了。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首先是预制圆孔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一般为C28左右,对其进行大面积人工凿毛处理难度非常大,往往处理不到位,清理不干净,造成后浇叠合层空鼓、开裂,与原有预制板结合不好,有的现浇层甚至除了增加荷载外,根本形成不了整体式楼、屋盖结构;现场还发现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赶进度、节省人力,就直接将公路凿毛的机械用到楼板凿毛处理上,这种机械振动相当大,用它对砌体房屋的楼、屋面板进行大面积凿毛,将直接损伤承重墙体,特别是楼、屋面板附近的墙体,这样不但达不到加固效果,反而降低了结构的抗震能力。当少数横墙间距超过表5.2.2值4m以上时,由于横向地震作用确实不能很好地传递到横墙,此时还是应结合墙体加固同时增大楼板刚度,使之满足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1.2 构件支承长度不足的处理
砖混结构由于支承长度不足引起局部倒塌的现象,在以往地震中时有发生,尤其是楼梯间及门厅跨度较大的大梁,当其支承长度不足时更容易发生破坏。《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5]第7.3.5条、第7.3.8条第2款分别对钢筋混凝土楼、屋面板的支承长度和楼梯间及门厅内墙阳角处大梁的支承长度作了强制性规定;《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5.2.5条、5.2.8条也分别对楼、屋盖的支承长度和楼梯间及门厅内墙阳角处大梁的支承长度作了规定,但因为鉴定标准针对既有建筑,在程度上以及支承长度的具体数值上均较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有所降低,5.2.5条及5.2.8 条均不是强制性条文。尽管《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第5.2.2 条第3款规定:楼、屋盖构件支承长度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托梁或采取增强楼、屋盖整体性等措施,但从实际情况考虑,若仅是预制楼、屋盖构件支承长度不足,一般不宜采用后浇钢筋混凝土叠合层增强楼、屋盖整体性,采用增设托梁的办法;若大梁支承长度不足,则可采用面层、板墙加固,条件允许,也可增设支柱。
砌体结构校舍抗震性能的缺陷
在我国,砌体结构因其施工方便、构造相对简单、造价较其他结构形式相对低廉等优点成为广泛应用于中小学校舍的结构形式。砌体结构属于脆性材料的结构,其抗震性能与承重能力是通过砌块与砂浆间的相互作用来实现的,砌体结构其抗拉、弯、剪强度相对其抗压强度要低,砌块间的连接也较差,虽有一定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及圈梁等的加强措施,但当有强震时,在地震波的作用下,砌块之间的连接很容易遭到破坏。尤其是未经过抗震设防设计的砌体结构,在强震中破坏更为严重,易出现整体垮塌。历次震害数据表明:砌体结构房屋的毁坏和倒塌是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的主要原因。
由于中小学校舍建设年代各异,设计的抗震设防烈度也不尽相同。部分是20 世纪70年代或更早的学校校舍均无抗震设防;20 世纪80年代建造的校舍按78 版抗震规范设计;20世纪90年代建造的校舍按89版抗震规范设计;2003年后建造的校舍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001)进行抗震设计。因此现有中小学校舍相当一部分不满足抗震设防,且由于使用时间长、房屋开间大、使用功能的变化等,结构抗震能力进一步降低;有些建筑虽然进行了抗震设防,但不能满足重点设防要求,须经过抗震鉴定和加固后方可安全使用。由此可见,砌体结构的抗震加固的意义非常重要。
校舍抗震性能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整体性连接构造上,房间内外墙交接处、外墙四角缺少构造柱及贯通的圈梁;抗震构造中,大部分建筑的圈梁、构造柱不符合规范要求,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能差,砌筑砂浆、砌体材料强度偏低,达不到抗震标准规定。抗震节点构造差,部分砌体有裂缝,局部建筑物基础下沉。由于设计年代较早,自然老化和人为影响,部分砌体结构墙体出现裂缝和地基沉降现象,竖向承载力不足。楼梯间构造柱及圈梁未按规范进行设置也是造成震害的一个重要原因,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砌体结构校舍抗震性能缺陷归纳如下:
(1 )建筑物层数及高度超限。层数超过4 层,高度超过12m;
(2 )房屋的高度与宽度之比大于2 . 0 ,且高度大于底层平面的*长尺寸;
(3 )抗震墙间距超过限值。很多中小学校舍预制楼板使用相对普遍,其抗震横墙间距均超过了7m的规范限值;
(4 )大部分楼、屋面为装配式楼板,达不到刚性楼、屋面的要求;
(5 )砌筑砖强度、砂浆强度等级较低,不满足规范要求;
(6 )部分楼梯间置于建筑物的尽端部或转角处;
(7 )外墙四角、楼梯间等位置缺少必要抗震构造柱;
(8 )装配式混凝土楼、屋盖砖房缺少必要圈梁,圈梁布置设置位置高度不合理及不满足间距与配筋要求;
(9 )门窗间墙局部宽度尺寸较小,形成独立砖柱承重,对独立砖柱应加固。